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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报销需携带的资料,流程有哪些?

时间:2022-06-17 11:12:47

  工伤报销需携带的资料有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工伤证或工伤鉴定证明、与工伤有关的疾病诊治费用等。报销的流程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等。

  一、工伤报销需携带的资料

  工伤报销需携带的资料有:

  1.工伤人员必须为省财政全部定额补助单位,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2.必须持有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工伤证或工伤鉴定证明。

  3.必须为一次性医疗费用或与工伤有关的疾病诊治费用。

  4.病历、处方、出院小结、费用明细等相关资料齐全。

  二、工伤报销的流程有哪些?

  工伤报销的流程有: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

  3.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赔偿。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七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第二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其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三、工伤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工伤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的方面有: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